宋明远回国之后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倒时差,而是开车去了奥海城医科大学。
奥海城医科大在全国医学类院校里排名前三,直属附属医院就有六家,能考进这里本硕博连读的,都是尖子中的尖子。
令宜当年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,蒋君荔高兴得在家族群里连发了二十条语音,宋词难得发了一条朋友圈,只写了四个字——“吾家有女”。
宋明远当时在纽约,凌晨三点看到那条朋友圈,点了个赞,然后把令宜发来的录取通知书截图存进了相册里。
从宋家到医科大新校区,开车四十分钟。
这短短四十分钟的车程,宋明远想,——他会先约她吃一顿晚饭,最好是那种安静的法餐厅,灯光不要太亮。
他会告诉她,这些年他在国外没有一天不想她。
他会坦白,从高三那年开始,从湖边那场对话开始,从他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开始。
他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,让她看清楚他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。
如果令宜不接受,他就慢慢来。七年都等了,不在乎再等几年。
他会用行动证明他是认真的,他可以陪她读完博士,可以做一切让她安心的事情。
如果令宜接受——这个可能性他不太敢想,但每次不小心想到的时候,他会对着电脑屏幕不自觉地笑出来。
车停在医科大东门对面的花店门口,他进去挑了一束花。
不是那种俗气的红玫瑰,是淡粉色的芍药配白色的洋桔梗,花店老板说芍药的花语是“情有独钟”。
他捧着花回到车里,给令宜发了条消息:“我到你们学校东门了,晚上一起吃个饭?”
令宜秒回:“哥你怎么来了!也不提前说一声!等我半小时,我带你去一家特别好吃的湘菜馆。”
宋明远捧着花站在医科大东门口。
初夏的晚风从梧桐树间穿过来,带着校园里独有的青草和旧书的气息。
学生三三两两地走过,他的心跳得很快,像是第一次参加竞赛等待开考铃响的那种快,但比那个更热、更满。
他已经想好了,吃完饭把花递给她,然后从七年前说起。
半小时后,令宜从实验楼的方向走过来。
她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长裙,外面套了件白大褂,大概是刚从实验室出来忘了脱。
头发扎成一个低马尾。
宋明远把花往身后藏了藏,准备等她走近了再拿出来。
然后他看到了另一个人。
一个男人走在令宜身后半步的位置。很高,肩很宽,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风衣,走路的姿态有一种被训练过的松弛感。
他的五官非常出色——眉骨高,下颌线利落,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。
就算以宋明远在曼哈顿见了无数投行精英和律所合伙人的标准来看,这个男人的外形条件也挑不出任何毛病。
他走路的姿势不太像医科大的学生,医科大的学生走路多半行色匆匆,但这个人不紧不慢,像是习惯了被注视。
宋明远把花往身后又藏了半寸。
“哥!”令宜跑到他面前,脸上带着那种熟悉的、安静的、笃定的笑,
“你怎么突然就跑过来了?也不提前打个电话!是不是刚回国就闲不住了?”
“路过。想着离你学校近,顺便来看看。”
令宜没有注意到他身后藏着东西。她转过身,等那个黑衣男人跟上来。
然后做了一个让宋明远血液瞬间凉了半截的动作——她伸手挽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。
“哥,给你介绍一个人。”令宜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他从未听过的、微微的紧张和羞涩。
“这是周野,我男朋友。周野,这是我哥,宋明远,我跟你说过的。”
周野上前一步,伸出手,笑容明亮而不张扬:
“哥,常听令宜提起你。她说你是华尔街回来的,让我做好心理准备,说你的标准特别高。”
他说着笑了一下,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。
宋明远看着那只手。他的大脑在处理这条信息——“男朋友”——处理了三秒钟之后弹出了一个报错窗口。
他感觉自己的胸腔里有什么东西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往下坠,但脸上还是在零点几秒内切换到了一个得体的社交笑容。
他不动声色地把花从身后移到身侧,用腿挡住,腾出右手和周野握了一下。
“你好。”他说。
“哥,你手上拿的什么?”令宜歪了歪头,终于注意到了他藏在身侧的那束花。
“哦,这个。”宋明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那束芍药和洋桔梗,花语是“情有独钟”,包装纸在晚风里轻轻晃动,像是在提醒他做了一件多么可笑的事。
他抬起头,笑了一下,语气轻松得连他自己都佩服,
“路过花店打折,随便买了一束。本来想着你住宿舍,放点花心情好。”
“好漂亮!”令宜接过花,低头闻了闻,眼睛弯起来,
“谢谢哥。我回去插在书桌上。对了,哥,我跟你说件事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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